陆续一直不认为喜新厌旧是个贬义词,甚至从社会发展角度分析,喜新厌旧是让这个世界完成突飞猛进变化的一个契机。
但在男女事上,喜新厌旧不是个好词,它代表着负心薄幸,甚至在某层意义上,这样的行为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事实上,他根本没有爱过王宜乐。离婚这事,他对不起王宜乐;但这样过下去,他对不起自己。
男人离婚通常有很多理由,但像他这种的,归根到底是自己太贪心。他的确可以选择跟王宜乐过一辈子,生个孩子,平淡地过一辈子。但他不甘心,不想守着一段枯竭乏味的婚姻继续埋葬自己的人生。
如果一个男人真不想和一个女人过下去,是连孩子都不想与她生。按照之前的计划,这两年他和王宜乐准备要孩子了,但他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他一点也不期待自己和王宜乐的孩子。
刚结婚那阵子,他没考虑那么多,王宜乐因为一场感冒流了一个小孩,当时他觉得可惜,现在只觉得庆幸。
看,他都替自己感到陌生了。但人的欲望真是一件有趣的事,他从村庄走向乡镇,从乡镇来到这座国际城市S市,他前面所以没见过的新事物,对他来说都像美妙的海市蜃楼,驱使他一步步往上爬。一直以来,他目标都很明确,就是要在这个城市得到一席之地。
他本以为爱情是不一样,没想到也是一样。姜几许的出现,打开了他对爱情的渴望,连带他对婚姻都有了重新的认识。
他厌恶了自己的妻子和婚姻。他需要一个跟自己有一样信念的女人,两人脚步一致,风雨同舟,最重要是读懂彼此心里所想,有共同的热爱和兴趣。
比如他和她,都喜欢音乐和曹文轩的小说,甚至他和她一样,都有轻微的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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