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维斯来势汹汹,骑枪挺举,直指卡恩的脖子。只要撞断卡恩的脖子,即使卡恩穿了全套板甲也没用。
不过,卡恩可不是纯粹的重步兵,而是也受过几年骑战培训的高手。所以,他哪里会畏惧马维斯?
而且,双脚立在大地上,让卡恩比在骑马时更有自信。当然,这是说在单挑的时候。因为,一个骑士的攻击,对于身手非常好的卡恩而言,是可以避过他们的冲击的。如果是多个骑士冲锋,即使卡恩这样的高手,也要栽。因为,几个骑士一起冲锋,会封死他闪避的角度。毕竟,人再牛,也不能和冲起来的板甲骑士硬碰硬。
果然,马维斯第一次冲锋,被卡恩一个滑步,轻松地躲过去了。马维斯立即判断出,对手是一个高手。
于是,第二次冲锋的时候,臂力很大的马维斯,单手把骑枪甩出了几个枪花,就是要封死卡恩闪避的角度。
眼看闪避困难,卡恩在向左滑步、避开了马维斯的正面冲撞后,使劲挥动大号狼牙棒,砸向马维斯的枪杆……
“砰——”一声巨大的响声,马维斯差点骑枪脱手,被震得手臂发麻,一段时间内不能再用。
但是,即使骑枪没脱手,却也和脱手没啥区别。因为,马维斯的骑枪,被卡恩的狼牙棒,砸坏了前端。这杆骑枪,基本算是报废了。
于是,马维斯回到阵中,向萨克森公爵要了一杆药水处理过的橡木外包着铜皮的精致骑枪。这杆骑枪,是萨克森公爵年轻时用的,打造非常精良,不容易坏。萨克森公爵年轻时候,也是一个骑士爱好者,喜欢和人比武。如今老了,带着这杆骑枪,实际上也用不上,只有点象征意义。而且,这杆骑枪,因为包裹着颜色和黄金类似的铜皮,故而被萨克森人称呼为“黄金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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