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读书的作品签约合同总共有十页,涉及到的具体条款很多,也非常的详尽,基本上涵盖了一个IP所有的版权项目,同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层面无可挑剔。
陆晨主要看的是版权方面的条款,大体上这份合同的权益分享是五五开,网站和作者各占一半,比如订阅、打赏以及衍生版权等等。
如果陆晨签下这份合同,那么除了出版之外,《笑傲江湖》的影视、游戏、动漫等等版权收益,50%要归浪潮读书所有。
对于这样的合同条款,陆晨并没有感到任何的惊讶,他现在也算是在网文圈里试了试水,对于网文圈的情况有点了解,知道绝大部分的网站在合同上大同小异,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只有成为了顶尖的作者,才有跟网站谈合同的权力。
其实这跟娱乐圈差不多,签约在娱乐经纪公司的艺人们,刚开始拿到的合同还要苛刻许多。
这很正常,资本总是要盈利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网站方提供平台资源,那自然是要谋求利润回报的,否则怎么对得起投资者?
但理解归理解,陆晨是不会签这份合同的。
他对《笑傲江湖》以及后续武侠作品的定位是大IP,断断不可能为了在网文圈里立足就将重大的利益分割出去。
所以陆晨看这份合同,只是看个新鲜而已:安编辑,合同我已经看过了,和我期望的有很大出入,所以我不打算签约,谢谢。
这样的回答显然有点出乎对方的意料:能具体说说吗?
陆晨:影视游戏等等版权,我是不会出让的,所以……抱歉了。
安馨:那真是太遗憾了,你这本《笑傲江湖》我看过了,写得真的很不错,现在也具备了一定的读者基础,但只有在签约之后才能够得到网站的推荐资源,其实影视版权等等,也只有在书红起来之后才能拥有价值,我说的你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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