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晨打电话给黎姐,是想通过黎姐的经纪公司来签几位有潜力的新人。
方慧、张丽薇和胡扬等人的合同分歧让他意识到,想要在影视圈里大展拳脚,真的需要一批可靠的班底,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团队。
假如张丽薇等人就是签在陆晨工作室里,那么所有的问题迎刃而解,根本不需要谈什么合同,因为本来就有合同在了。
但是对于目前的陆晨工作室来说,现在一下子将摊子铺得太大也不好,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步伐走得太快容易扯到蛋,那就不美了。
幸好现在娱乐产业发达,解决问题的手段多种多样,陆晨想到的办法就是跟黎姐的经纪公司联手签人,合同权益共享,由后者负责日常的经纪事务,工作室有需要再随时调配人手。
这在圈内有很多先例可循,很适合现在工作室的现状。
黎姐在娱乐经纪这一块干了多年,人脉资源都不缺,经验更是丰富无比,和她的彩虹经纪公司合作绝对属于强强联合。
最重要的是双方的关系很好,黎姐还担任了晨菲慈善基金会的理事长职务。
其实真要是想挖人的话,以现在陆晨的名气,加上《蓝》剧的成功,想从别的娱乐经纪公司里挖点人过来很简单,有的是新艺人愿意攀个高枝。
事实上这段时间就有不少人跑过来毛遂自荐,但陆晨一来对这些艺人并不很满意,二来也无意去挖别人的墙角,更想自己去发掘出合适的人来。
黎姐在了解了陆晨的想法之后,绝对是举双手赞成:“那完全没问题,怎么合作都好说,我们大家都是好朋友嘛。”
她是一贯的豪爽大气,认朋友就算吃点亏也没关系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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