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莎感觉自己好像刚回到了高中毕业的时候,这种对未来充满期待的感觉,让她忍不住热血沸腾。
真的,真的是太开心了!
温莎拿出自己的电脑,在上面写写画画。而九号坐在她旁边,看着她操控这画板,设计着自己的衣服,感觉就有点怪怪的。
他抱着胳膊,看着温莎画出一件又一件的衣服,有古怪的,有别扭的,反正怎么看着都有点不顺眼。
这些真的能行?
九号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地配合起金发妞了。但他活的百无聊赖,就当是给自己找点乐子吧。
当当英雄,或许能有点意思也说不定。
“好了!”
温莎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作品,“太完美了,你快来看看!”
九号凑过头去,看到一件黑红色相间的战斗服,上面还有红色的披风,胸前一个大大的“9?”。
“怎么样?”
温莎很激动地看着九号,似乎在炫耀自己的作品。
“其他的……凑合,但为什么要有斗篷?”
九号问道,“这种东西,穿在身上,只会碍手碍脚。”
“这是英雄的象征啊!”
温莎毫不犹豫地说道,“一位伟大的英雄,都要有红色的披风才行!这是荣耀,也是力量!”
“无稽之谈。”
九号一撇嘴,根本不相信温莎的说法。
还英雄的象征?对于强大来说,唯一的象征就是无敌的力量!温莎是永远不会明白,自己的力量究竟有多么的可怕!自己成为什么英雄,不过是一时兴起罢了。哼,没错,就是一时兴起!
九号在温莎这里住了一天,第二天一早,温莎出了一趟门,随后兴冲冲地回来。
“只要给钱,这些人的效率就是快。看,这就是你的制服!”
温莎打开自己设计的这套衣服,展示给九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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