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挑却不失丰腴的身材,锥形的脸蛋,厚厚的嘴唇和画了眼影的大眼睛,蕾哈娜的形象总与性感有关,而且她看上去就像是那种街头上的坏坏的女孩,喜欢纹身和香烟还有酒精。可她代表着欧美的流行文化,她的歌也总有一种冲破世俗的力量,轻易就能引起年轻人的共鸣。
夏雷很喜欢她和Eminem(埃米纳姆)合唱的那首Themonster,这也是他愿意从那幅油画前离开来认识她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申屠天音认识很多国内的大腕明星,而他却是一个不识,如果他和蕾哈娜成为朋友的话,与申屠天音有也就多了一些娱乐圈的话题。
结婚之前那是纯粹的爱情,结婚之后那就不只是纯粹的爱情了,还有生活,而生活是需要经营的。
“蕾哈娜小姐,你好。”夏雷面带笑容,主动伸出了手,“见到你真高兴。”
蕾哈娜与夏雷握手,脸上也带着笑容,“华国的步枪之父,夏先生,真没想到你这么年轻。我在网上看到过一些关于你的报道,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
“嗯,美国的媒体是怎么说我的?”夏雷随口找了一个话题。
“他们说你是天才,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他们这样说我?呵呵,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嗯,我还是你的歌迷,我很喜欢听你的歌。”
“呃?你都听过我的什么歌?”
“你和埃米纳姆合作的那首Themonster,还有你和酷玩乐队合作的那首华国公主,我都很喜欢。”
蕾哈娜的嘴角又绽放出了一丝迷人的笑容,“看来你还真听过我的歌,你能喜欢,我感到很荣幸。我很喜欢枪,它给人力量和安全感。我关注你的疾风突击步枪很久了,一直想要一支,可在美国根本买不到。夏先生,你能送我一支吗?”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gaysay.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