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保罗的到来,一下让快船拥有了夺冠的基石,但与此同时,这也对快船的补强提出要求。
特别是在连续失去克里斯·卡曼和埃里克·戈登两个进攻点之后,光从进攻端来看,快船其实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补强是需要对薪金空间和奢侈税,来进行控制的。随着保罗的到来,快船的空间一下就拥挤了起来。
当然,罪魁祸首,还是刚刚在劳资谈判之后,赢得了“蛮牛条款”的阮二牛先生。
在耗日持久的劳资谈判中,一共有两大条款正式诞生。
其中之一,是“罗斯条款”,它具体内容是:指一名球员在执行完他的新秀合同后,在签订职业生涯第二份合同时可得到一份占全队工资帽30%(较旧合同增长了5%)的顶薪合同。
该条款准入门槛是:在新秀合同前四年中当选过MVP,或两次在全明星赛中入选首发阵容,或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
不过,首先获得收益的却并非以之为命名的德里克·罗斯,而雷霆队的凯文·杜兰特(前文提过)。
另一条,就是基本量身为二牛设计的“蛮牛条款”,它的具体内容是:指一名球员在执行完他的新秀合同后,在签订职业生涯第二份合同时可得到一份占全队工资帽35%(较旧合同增长了10%)的顶薪合同。
而该条款的准入门槛,从NBA创立至今,能够达成的人物估计都屈指可数:在新秀合同前四年中至少当选过两次MVP,或者至少两次夺得FMVP奖杯,或者至少三次赢得最佳阵容一阵。
二牛三者皆符合要求,因为他在过去几个赛季中,是当之无愧的联盟第一人。也就是因为上赛季受伤,短暂退出了联盟招牌的争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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