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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0章 不省心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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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五年的最后半个月,又有几项重要的法令公布,其中包括劳动法,教育法,银行法,航海条例,白银收购法案等等……这些法令,加上土地法,被视作第一次立法高峰,也被视为靠着法令治理国家的开始。

劳动法是王安石主导的,在法令当中,严禁一切的童工,按照他的意见,是要把年龄上限提到15岁,但是遭到了地方强烈反对。

最后争论之后,由王宁安拍板定案,童工的标准被定为13周岁,也就是低于13周岁,就属于童工,雇佣童工,就要承担法律后果。

同时劳动法还包括最低工资水平,法定假日休息,不得无故解雇工人……林林总总,一共有十几项保护措施,考虑算是很全面了。

面对这些法令,就连吕惠卿都感叹,有很多工厂作坊根本达到不了标准,是经营不下去的……拗相公依旧以他独有的顽固,酷酷回应,达到不了就关门大吉……这是最低的标准,相比起朝廷的官吏,工人休息够少了,拿的也十分可怜。要是连这些都做不到,干脆就不要开工厂了!

正好,大宋可以淘汰一批落后的作坊,实现优胜劣汰。

拗相公的看法,王宁安也是支持的。

但他心里也明白,光靠着眼下的工业水平,还难以支持较好的工人待遇,如果一味保护工人,反而会打击投资热情。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面对一堆人的疑问,王宁安只好拿出了自己的方案……转嫁成本!

没错,就是这一招!

“倭国陆续发现了几处很大规模的银矿和金矿……我认为应当制定白银最低收购价格,从倭国大量收购白银,填补皇家银行库存,以便增发更多的货币……钱多了,就可以给工厂提供融资便利,降低贷款利息,减轻企业主的融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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