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硬板床上,浑身的骨头生疼。
宋庠仰望着昏暗的天棚,下意识伸手摸了摸靴子里的匕首。
想我宋公序,乃是三元及第,自从入仕之后,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一路顺风顺水,干到了同平章事,后来以司空衔致仕,还被封为郑国公。
论起官职,还胜过富彦国一头。
天之骄子,士人典范,如今年过花甲,却要遭受如此羞辱,一家人连饭都吃不上!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吴育聪明啊,他死了,至少还能埋骨桑梓之地,像我这样,去国怀乡,跑到了西北,到死了,只怕连一块坟地都找不到!
宋庠懊恼悔恨,他有心一死了之,可是当初在京城的时候,他就没有决心,如今跑到了兰州,哪有那个胆子!
他摸索了半天,突然发现匕首的鞘是银制的,上面还有几颗珠宝,十分精美。
“有钱了,有钱了!”
宋庠兴奋地大呼小叫,赶快叫来了儿子,见老父手里拿着匕首,不停乱晃,把宋家人都吓傻了,以为老爷疯了呢!
好不容易,宋庠才说明白,家里人总算有了笑容。
赶快,拿着匕首,跑到了当铺,换了钱,买了白面,又买了一大块羊肉。
蒸馒头,炖羊肉汤。
全家老小,眼睛都蓝了,上次吃肉,还是刚到兰州,文彦博送的烤全羊呢!一转眼都一个月了,没尝到肉味,那感觉,不用说了!
当宋庠拿着拳头大的开花馒头,喝着浓浓的羊肉汤,啃着肥美的羊肉,他突然想哭。
“真是丢人现眼啊!”
他把馒头一扔,有心不吃了,哪知道小孙子瞪着眼睛,就盯着剩下的馒头。
老宋迟疑了一下,讪讪又抓起来。
“吃,吃吧,别浪费了。回头爷爷想办法,让你们天天有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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