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冷的山间泉水,加上干硬如柴的牛肉,如果没有一个钢铁般强大的胃,是绝对消化不了这些东西的。
哪怕在两年前,曹评也没有想过,有一天会靠这玩意维持生命。
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吃饭只是维持战斗力的必须功课,而不是享受。他的享受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让敌人在他们的面前,战栗惊恐,匍匐跪倒,绝望嘶吼,快速覆灭。
每到休息的时候,曹评就会拿出一柄一尺二寸长的匕首,然后认认真真在柄上划一道标记。
匕首是老祖宗曹彬留下来的,据说匕首的第一任主人就是那个很会填词的亡国之君李煜。
这是一柄很有故事的匕首。
曹评在上面划了第五道痕迹,表明已经有5个部族被他们干掉了。稍作休息之后,他们又要奔赴下一个部族,曹评计算过,他们携带的火药和火油只够打两场偷袭战,结束之后,必须后撤补给。
算起来一次出战,他们已经消灭了两千多人,而自身只损失了5个弟兄,交换比例达到了惊人的一比四百,绝对可以引以为傲了!
“头儿,有情况。”
一个憨头憨脑的士兵突然凑了过来,呲着板牙,嘿嘿一笑,“俺发现了一伙青唐兵。”
“多少人?”
“有六七百吧!”
曹评摇了摇头,“不行,他们人数太多,我们只吃肉,不啃骨头。”
“头儿,你听我说完啊。”士兵笑道:“他们押着几千匹战马,还有不少牛羊,可肥哩!”
曹评心中一动,居然是后勤部队!
他兴奋跳起,“你丫的怎么不早说!大家都特么打起精神,干一票狠的,咱们骑着马回家!”
狭窄的山谷,绵延近十里,最窄的地方仅仅能并排通行两个人,士兵不得不牵着马才能安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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