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老爹离去之后,去梦岛之约算是落空了。宋奇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缘由的空落落的感觉。这种失落感过了好几天才慢慢平复。
上午他们仍然砍柴挑水,下午则一起读书射箭练功。
平时宋奇见凌雪对这些书啊经啊很乏味,就偶尔和凌雪讲一些物理化学方面的知识,没想到凌雪甚感兴趣。
宋奇决定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教给凌雪,借此机会自己也可以重温一遍,同时尽可能做一些比较实用的东西出来。
小时候,宋奇最佩服的人就是发明家科学家,比如发明了活字印刷的毕升,发明了电灯和电话的爱迪生。所有的发明,都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让人类社会进入了更高层次的文明。
但是长大以后,宋奇虽然读了物理系研究生,遗憾的是并没有加入到发明家科学家的行列。在他那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造福人类,是极少数人的梦想,赚钱养家,发财致富是大多数人的理想,经商是最有钱图的职业。
宋奇也不例外,把小时候的梦想压到箱底,加入了经商的大军,天天与孔方兄打交道。
没想到,穿越到壹千年前,来到这与世无争的地方,倒有机会重拾小时候的梦想了。
他两人在空闲时间,用废旧的衣服和被子上的布,加上几根竹竿,做了一个一丈多长的风筝,又在风筝的两侧增加了两块可以扇动的翅翼。他试图用这个风筝载人飞起来。
风筝放起来后,飞得很高很高,在空中飘来荡去,十分好看。
“太好了!”举目望着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风筝,凌雪拍手赞好,“要是人也能飞到天上,那该有多美妙!”
“如果这个风筝能把人带上天,你敢不敢上去?”宋奇笑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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