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栗道:“如今还没到与丁柯等人翻脸的时候,想来不甚危险,小心一些便是。”指着那堆东西:“今日有些收获,请先生与学生参谋参谋。”将遇着桂丰之事讲了一遍。
方鹤叹道:“不意竟有如此惨事,杀妻灭子之徒坐于公堂之上,岂非百姓之灾也!”
“好在他也做不得几天了。”沈栗漠然道。
方鹤沉思一会儿,慢慢道:“七少爷看,那丁同方与丁柯的父子情谊如何?”
沈栗叹息道:“学生就想着,先生会考虑让丁同方状告其父。”
方鹤微微赧然,暗暗筹谋挑唆别人以子告父,确非君子所为。
沈栗皱眉道:“说起来,要丁同方出头申诉,的确效果最好。”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们普遍有猎奇心理。如果由太子这边筹谋,按常规程序走,先鼓某个御史参人,再经由督察院查办,那就是正常处理官员,时间长、引起的重视也不大。但换了丁同方出面,光“以子告父”这个名头就足够引起轰动了。此时讲究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儿子告老子?百八十年都见不到一次!考虑民间物议,这个得特事特办,不但要快,而且要狠。
“丁柯贪腐,丁同方其实并不算受益人,”沈栗道:“此人的经历……”
丁同方前半生倒霉透顶,他要是去出告亲父,可以预见他后半辈子将会继续、甚至更加倒霉。
按照封建父权伦理道德,无论如何有理,有何冤屈,只要丁柯是丁同方的父亲,那么他对丁同方母子的罪行可以由其他任何人来指责,偏偏身为受害者的丁同方是没有资格为自己母子与其父决裂的。你父亲害了你,你就得干受着,父教子亡子必须亡,然后等着其他人为你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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