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气血太过庞大,加上修改器迅速提升的力量。
此时的路胜,除了目测距离没法外,其余的都和正常人类眼睛差不多了。
不过反正他也没打算用这具身体很久,这趟迅速了结因果就回归,也是他的想法。
所以这点瑕疵也就无所谓了。他完全可以通过听觉和触觉弥补。兔子的优势在于天生强大无比的听觉。
嗷呜!!
狼嚎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一道道狼影开始从下方的草丛里时隐时现。
这是狼群在聚集。
路胜却没有丝毫动静,依旧继续等待着。
一条黑色树蟒从不远处的树干上迅速爬过,视线掠过他,忽然感觉有点不对,又扫了扫他。
“兔子?”
“兔子能爬树?”
“应该是我看错了。”
树蟒森达晃了晃脑袋,继续朝另一只树梢上蹦蹦跳跳的松鼠爬去。
对比不动的路胜,他对那只很跳的松鼠更感兴趣。
森达的体型很大,一只松鼠对于他只是点心,他十多米的庞大身躯,就算在古树上也是一团庞然大物。
此时他蜿蜒顺着树干不断爬行,光是远看,就能感觉一股子流畅和匀称的柔韧力量感。
如同成年人小臂粗细的蛇身,更是一圈圈的顺着树干不断蠕动。
路胜没理会他。而是视线继续盯着下面的狼群。
狼越来越多了。
很快,一头浑身毛发成灰黑色的巨狼,缓缓从狼群中走出来。
它就是狼王安迪。
这个名字是他从那些进入森林的人类口中听来的,他觉得很好听,就当成了自己的名字。
安迪的体型有其他野狼的一点五倍大小,身长连着尾巴接近两米,浑身毛发蓬松柔顺,干净整齐,一看便卖相不俗。
他们今夜前来聚集,为的是集群狩猎附近的水牛群,深夜时分,正是安迪最喜欢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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