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离开,洛远找到了顾朗。
顾朗道:“洛导是想拉拢陈杰进入绯红吗,只是一个导演的话咱们付出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
“当然不止是一个导演。”
洛远笑道:“剧本是我写的,质量如何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所以出钱投资这部剧也在我的计划之中。”
“计划之中?”
顾朗眼神一闪:“难怪洛导新电影成本只有一千多万,是想把剩下的钱放在这个项目上吧?”
“没错。”
洛远点点头,相比《疯狂的石头》,第二部电影只是过渡,洛远需要累积更多的资本去拍摄一些大制作,参加剧本征集虽然是临时起意,但洛远没理由放弃《人民的名义》这块儿大蛋糕。
“既然如此……”
顾朗起身道:“我去和银都传媒谈这部剧的投资问题,这应该也算是我们绯红和七大的第一次合作吧?”
“虽然对方多半觉得我们傻。”
洛远耸了耸肩,业内对政治剧的普遍不看好尤甚于历史题材,这种固有观念不会因为剧本出自洛远之手就有太多的改变——
事实也的确如此。
顾朗和银都传媒的谈判非常顺利,对方还乐的有人参与这部剧的投资,因为他们自己是没有把这部剧作为什么大项目来做的。
最终谈好的价格是四千万!
银都传媒出三千万,洛远出四千万,整个项目投资一共达到了七千万,单论成本已经和洛远之前的《琅琊榜》差不多了,绯红一跃成为了这部电视剧的最大投资方!
“冒险一搏啊。”
三天后签完合同,顾朗苦笑着对洛远道:“单单一部电视剧的投资就花掉了这么多钱,再加上你新电影的立项,瞬间公司的底子就被掏空了,赌输了公司就不好过了。”
“说不定大家要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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