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发了伍勇,简恒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似乎轻了二两似的,来到了屋子的门口,伸了一个懒腰,然后一声口哨把黑豆给召唤到了身边。
刚给黑豆备好了马鞍,丹尼尔衔着一条鱼落到了简恒的面前,叫了两声之后便把鱼给放了下来。
简恒伸手轻轻的拍了一下丹尼尔的脑袋:“现在不是在那山沟里了,不用再衔鱼了,我想吃的时候吃新鲜的。”。
丹顶鹤在山谷里养成了习惯,每天都要衔一条鱼给简恒,而且它还特别会挑鱼,选的都是不大不小了,两斤多三斤的鱼,如果放国内的话正好摆的上正常的鱼盘,不过简恒家里吃鱼通常不会这么小,最少也得六七斤起步,而且还不是一条能打的住的,吃鱼的大户不是简恒和大麦小麦,而是维尼和泡面。
维尼是不管什么东西只要是能吃的他都会吃,除了没有二虎吃天吞地的本事之外,百食不忌。
泡面对于鱼那就是真爱了,以前是不管是生的还是熟的都吃,现在日子好了,只要是有熟鱼那一准是不吃生鱼的,并且和简恒的口味一样,像是鲤鱼这样的最爱红烧,像是罗非这样的鱼最喜清蒸,而且越来越挑嘴了。
丹尼尔也不知道是听懂了简恒的话还是没有听懂,扔下了鱼听着简恒唠叨了两句便振翅冲上了天空。
简恒看着脚下的鱼,想都没有想把它从地上拎了起来,从旁边的树枝上扯下了一条枝,剥掉了枝蕊只剩下皮,搓了两下从鱼腮中穿了过去,再从鱼嘴里扯了出来,走了两步直接挂在了自家的廊架下。
从廊架的柱子上拨出了一个小刀片,这小刀片原本就是简恒随手插在柱子上的,作用就是用来杀丹尼尔衔来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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