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没有牛仔在后面驱赶,马群很快便停了下来,开始低头悠闲的吃起了草。而这个时候,简恒正巧离着马群最近的一匹马不到四十米的距离。
原本简恒决定啃完了猪蹄把这些马群赶回公司牧场地界去,但是现在看到了眼前的这匹马,简恒心中又有了新的打算。
这些马都挺不错的,一看就是标准的夸特马,无论是从身体结构还是从跑步的姿态来看,都是属于上等的夸特马,不一定会有什么血统证书,但是作为牧场用马的话那肯定是足够用了。
而大家也知道,现在简恒的牧场里才多少马啊,一共才十七八匹的样子,这还是算上了大麦小麦的马,根本不能满足简恒计划吖!
简恒现在把主意打到了这群马的身上,也不是所有的马,而是其中已经大了肚子的漂亮小母马的身上。
现在这个时节,可以说是所有能怀孕的母马,几于都已经有了孕,只等着来年的春天,一匹匹小马驹便会降生下来。
简恒的想法很简单,直接挑出一些好的母马来,扔进自己的空间里,等着它们把马驹产下来之后,自己便可以把马驹“合法”的占为己有。
为什么说合法呢,因为在法律上,虽然这些马已经是野马了,那么它们本就该属于需要他们的人。也就是说,无主的野马驹可以属于任何人。
但是现实操作起来还比较麻烦,因为这其中还有一个悖论就是在一定时间之内,马主“放弃”在公共牧场的马及其马驹都依然属于马主。
这样很好解释,就拿房子来说,这房子我不住,几年之后我都不住那么这房子就不在属于我了,美国法律规定为房子你不住,那几年后他就不属于你,因为你不需要它。再你丧失了所有权之后,谁搬进去住这房子就属于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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