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旻、张旭都是极为有名的大人物。
前者是唐朝第一边帅,军功无双的国公爷;后者士林翘楚,天下无双的书法名家。
有一百骑兵护卫在侧,本就极为显眼。
如今又这般若无旁人的叙旧,早已令得周边人指指点点了。
这开远门来来往往的都是商贩走卒,是长安城最热闹的城门。
过往的行人商人,纷纷顿足眺望,讨论着他们的身份关系。
“走吧,去我府上。在大街上搂搂抱抱的,让人笑话!”
贺知章知他们彼此有千言万语,笑道:“我早已在府上备好了美酒佳肴,我们三人许久未聚在一起痛饮了,今日定要喝个痛快。”
“好!”
裴旻、张旭齐声说好。
他们一行人向长安城走去。
裴旻、贺知章都骑着高头大马,唯独张旭骑着他的小毛驴。
裴旻为人向来大气,他有收藏兵器的癖好,却没有收藏马驹的嗜好。
若不是小栗毛老去,辛巴兴许也会让他送人。
就如李白的坐骑踏雪,那就是西域的马贼狼王说好送给裴旻的神驹,他转手就给了自己的徒弟。
至于王忠嗣的那匹胭脂,自不用说,还促成了一桩美事。
曾几何时,裴旻也意图送给张旭一匹代步的神驹,方便他游历天下。
张旭却嫌弃神驹吃的多娇贵不好养活,还是他的小毛驴最好。能负重吃的少,还能跋山涉水,给他神驹他都不要。
骑着小毛驴跟在裴旻、贺知章身侧,张旭也不嫌尴尬,无视路人的别样目光,自顾自的说着,大有真名士自风流的感觉。
裴旻家也顾不得回,直接去了贺知章的府邸。
如贺知章说的一般,他已经准备了美酒佳肴,人一到,无需等,直接入席开喝。
三人如以往一样坐着。
裴旻忍不住怀念当初他入京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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