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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经略苏南 第三百零七章 新政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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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福省兵备章程》中的义务兵制度就是乡兵制,每二十五户唯一两司马单位的人口,每个两司马必须出五名乡兵,服役期为三年,由苏州兵部乡兵司和地方的乡兵部统辖。乡兵除了是地方的民兵武装外,还是西殿的预备役,他们的粮饷器械一部分由总圣库拨款,一部分由地方自理。乡兵没有职业军人那么丰厚的粮饷和待遇,每个乡兵的吃穿住由乡兵部包圆外,每月只有少量的津贴,但当上乡兵的人家能得到政府减免一部分赋税的优待政策,因此百姓们还是乐意把自己的子侄送去当乡兵,甚至有些地方挤破头都挤不进乡兵部去。

这样一来苏福省就保持能有十五万的职业常备军和将近五十余万的预备役乡兵。保持如此庞大的兵力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还在打仗,西殿开春后还要三面出兵对阵清军,除了此刻还在进行的苏中战役外,西殿兵部参谋部已经在准备福建、江西战事的计划,没有强大的军事实力作为保障,西殿很难完成三面出击。

《苏福省兵备章程》中和吏部一样官职、官衔分开,将西殿军中的军职和军衔做了区分,从两司马到军帅定为军职,从监军开始到丞相为军衔,例如陈玉成为湖州左一军军帅,职同检点,统带万余兵马。军职和军衔的分开让西殿军中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消失了,例如一军中有军帅而其上又有监军等官职的人,会造成官多兵少的局面。军职和军衔分开之后,也是变相的裁汰了冗官。

萧云贵原本是想引入后世将、校、尉的军衔体系的,但才和左宗棠等人谈论,左宗棠就说历来尉都是高于校的军阶,如此一改,军中都是小校成行,恐让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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