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伦敦街头,空气十分清爽,靳辰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在志皓面前倒退着走:“怎么样,有什么心水景点?我陪你去玩。”
“我……之前没来过耶。”
“耶?”靳辰一挑眉,瞪大眼睛。
“我们家老板喜欢东南亚和日本,次次公司度假都在亚洲区。”志皓有点不好意思。
“什么品味!?”靳辰痛心疾首:“来来,我带你去游泰晤士河,我们从最俗的地方走起。”
从泰晤士河开始走,到伦敦塔桥上看风景,站在140米的高处俯看这都市,果然风味别具。靳辰好似这城市的土生儿,带着他东窜西窜,可以从最小的巷子里找到最老的店铺,买最美味的食物,志皓一路跟着走完全不动脑筋,全然感觉不到已经超过24小时没睡。
下午又溜进大英博物馆,志皓虽然一直自称文盲,但艺术品的欣赏有时根本不需要太多文化。他立即被古亚述的浮雕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指着当年王宫入口那两只巨大的斯芬克斯门桩,连连追问:这是四千年的古物?人类在四千年前已经可以做出这样的好东西……
靳辰微微笑,一遍一遍回答不厌其烦。
志皓留连往返,看到哪里都不肯走,临到关门也才看了几个小厅。
从博物馆里走出来时,天已经擦黑,志皓有点不意思,正想开口请晚饭,靳辰做出一个手势,走到一边去接电话。是谁呢?志皓看他温柔神色一时好奇,电光火石之间却又明了。
还能有谁,萧志皓眼前浮现一张绝世面容,那金发小子,这季愈加大红,这年头大吹中性风,他占尽天时,不光CD和Gucci这样的烟视媚行的牌子拿他当宝,就连BOSS,Hermes这种正统品牌也邀他走台,明明同在一个都市,忙得居然连露面的机会都没有。自然做模特的不比做设计师,凯特摩丝的传奇不可复制,大部分人繁华就那么几年,光华最盛时要抓紧,江山代有人才出,说不定下一季你已经过期,人的脸又不像衣服料子,设计师还可以换风格,人要是过了时,只能一路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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