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欢喜明白了,墙壁上悬挂的这些画,肯定全部都是伦勃朗的杰作!
沃顿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些人究竟在想什么:
“先生们,17世纪的荷兰,是一个绘画风潮泛滥的时代,但当时的绘画主要是为市井各种阶层做肖像画,所以雇主的满意与否是一个画家能否成功的关键。这个时候,荷兰有一个成功的画家伦勃朗。
伦勃朗早年得志,当时他的画在荷兰十分的受欢迎,故而生活十分优越。伦勃朗的妻子是一个没落贵族的女儿,为了维持家庭的体面,伦勃朗购买了一幢很大的房子,也供给着妻子几个兄弟无度的挥霍。
后来,有一个军官叫班宁柯克的连长和手下的民兵十六个人每人出了一百盾请伦勃朗画一幅集体像。伦勃朗没有像当时流行的那样把十六个人都摆放在宴会桌前,画出一幅呆板的画像,而是自己设计了一个场景,仿佛十六个人接到了出巡的命令,各自不同的在做着准备。
这幅画采用强烈的明暗对比画法,用光线塑造形体,画面层次丰富,富有戏剧性。从任何地方来看,都是一幅绝对的杰作。但是,粗俗的民兵们不干了,大家都是出了一百盾,为什么有人在画中那么明显,而自己却要隐身在后面。民兵们要求画家重新画一幅肖像。
可是出于一个画家的艺术感出于坚持自己的艺术主张和创作方法,伦勃朗坚持不重新画一幅。这件事情闹的整个阿姆斯特丹沸沸扬扬,打这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找伦勃朗来画集体肖像了,而在这个艰苦的过程中,伦勃朗的妻子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后,去世了。
伦勃朗是一个为了绘画可以不顾一切的人,当他走进画室,也许就连着几个星期对外界不闻不问完全投入到了绘画中去,为了照顾自己的儿子,伦请了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年轻村妇来做保姆,后来又和她生了一个孩子。这下子整个阿姆斯特丹都兴奋了,他们认为这是一个丑闻,整个小市民阶层陷入了一个有机会对高贵的灵魂泼脏水而兴奋的境地,每个人都在看好戏,每个人都在对画家进行嘲笑,而加尔文教派的牧师也开始谴责那个村妇,这下一场更猛烈的风暴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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