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整个抚顺城都笼罩在漆黑之中。
古人遵从‘日出而做,日落而息’,受限于照明手段的匮乏,人们睡觉都睡的很早。街道上除了几个懒散的兵丁,就只有报时的更夫在街巷来回走动。一切都很宁静。
谷元纬和杨简不知道去哪里了,周青峰也懒得去管。他将自己的卧室改成书房,点上蜡烛每天都要忙碌到深夜。血髓强化的身体给了他良好的工作基础,却让习惯早睡的王鲲鹏很是不适应,呵欠连连。
“张妈,去弄个夜宵来。”周青峰推开书房的窗户朝外喊了声。
王鲲鹏顿时精神抖擞,满脸喜色地问道:“今晚吃什么?”
相处了几日,王鲲鹏算是明白眼前这位少爷是个很会享受的人。少爷每天早上六点起来,七点就要吃早饭,中午晚上又要吃一顿,到了夜里还有夜宵。自打王鲲鹏知道自己也可以跟着吃不用付钱后,他每天都早早赶来。为了吃夜宵,他甚至会住在周青峰隔壁。
要知道这年头老百姓的伙食差到极致,主食是小米,大米白面是没可能敞开了吃,就连油盐酱醋都是奢侈品。比如行军打仗要喝口热汤,就是用醋布去煮——啥是醋布?就是用醋泡过的布,奢侈些还能加点盐。需要的时候就拿这玩意煮汤配饭,这就算有滋有味的伙食了。
天天吃这玩意,谁会愿意当兵打仗呀?古代军队动不动就洗劫老百姓,很大原因就是待遇实在太差,当兵食不果腹毫无荣誉感,跟盗匪没啥区别,甚至比盗匪还恶劣。
周青峰自然不吃这么差,他喊了一声仆妇弄夜宵,一会的功夫就有肉粥送过来。王鲲鹏捧着滚烫的肉粥喜不自胜,呼呼吹两下就喝下大半碗。喝了之后他又来劝周青峰,“少爷,这持家立业,勤俭为道。一日三餐还顿顿肉食,实在是太过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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