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啜自幼悍勇无敌,年仅十三岁就凭一把号为“狼毒”的大刀和一柄名为“要离”的三石铁胎弓,在草原上以勇武而闻名。
成名近二十年来,狼毒与要离,几乎成了草原上“勇士”的代名词。默啜的头顶,也戴上了至高无上的勇士光环。现如今他还只有三十出头就成为了三军统帅,率领突厥汗国最精锐的十万狼骑,其中固然有血统亲缘的缘故,但他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的能力。否则,敬重勇士的突厥人也不会服他。
勇而无畏者,谓之勇士。
从生下来到今天,默啜也确实不知“畏惧”为何物,但有两次是意外。一次是在黄花堆一役中,他在阵中遇到了薛楚玉被打下马来,险些命丧当场。
另一次,就是今天!
默啜看着眼前这位白衣白袍骑白马,连胡子都白了的老人,莫名的感觉到一股,从内心深处油然而升的寒意!
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它叫做……恐惧!
“你……真的是薛仁贵?”默啜瞪大了眼睛,眼神显得颇为迷乱,充满了紧张和不可思议。
“薛仁贵有何了不得,老夫还冒充他不成?”薛仁贵再度仰天大笑,说道,“默啜,老夫听闻你也是算是一介勇士,狼毒弯刀要离宝弓威震草原。今日两军大战,生死早已各安天命。老夫与你约定,稍时开战之后,你我二人阵前捉对决一雌雄,敢应否?”
“!!!”
默啜的眼睛都直了!
“速速答话,敢应否?!”薛仁贵大喝!
排头在前的突厥骑兵们,清楚的听到了薛仁贵的大喝之声,顿时发出一片惊悸的骚动——“真的是薛仁贵吗?!”
眼看军心都要动摇,默啜也是急了,提起弯刀指着薛仁贵大喝道“少在这里妖言惑众!你根本就不是薛仁贵!你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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