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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踏上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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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无厌,年过5旬,家族是一方富甲,过去就是承包金矿的,贼精贼精的一人,花了极大的力气混迹于商政圈,终于在30岁时当上了这贪狼营军统的位置。

让一个商人本质的人去管理一支军队,结果就是,一切变得极其商业化。

钱,在贪狼营里变成了维持生活至关重要的东西。所有贪狼营的任务被等级划分,从最简单的D,一直到最难的S,每个等级有对应的赏金,和接任务的条件。

有本事的,勤快的,自然混得风生水起有酒有肉。没本事的,不敢接活的,在营中只能混吃等死。

你指望靠底薪混?超过一段时间不接任务,小队等级下降;再等下去,底薪也会开始按百分比去发放,直到把垃圾自然从贪狼营中淘汰掉为止。

不得不承认,贪无厌这一套商业体系的调整,让贪狼营的出勤率变得史无前例的高,而且所有人都是主动选择任务去出,干得又快又好,当然,死亡率也在上升。

按照张岚的岚夜小队是新成立的惯例,他们至少有2个月底薪不做调整的保护期,这是给小队磨合用的。一旦开始接任务,也只能从最简单的D级开始,要到够资格执行S级任务最少也要过半年。

并且,S级任务一般都是五十夫长,或者百夫长接,再组织联合小队一起去干的。像这种让一个十夫长的1级武官小队直接干,史无前例。

某种程度上,这种命令,就是捧杀!

“你居然真的接了,傻X,你居然真的接了,我鑫哥混迹贪狼营10年,我一直觉得自己还能再混30年,你倒好,直接带我去死了。”鑫哥眼含热泪,想起了怡红院的小红,上次真该包夜的。

“为什么你们觉得一样会死呢?我们不是还有15天的时间训练吗?”张岚不以为然,帮众人解开了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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