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城市中心的墓地后,程斌一路上也见到了几个诊所,但是看那破烂不堪的门面,估计早就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程斌没有兴趣在这上面浪费时间,直接骑了过去。好在县城的规模不大,很快他就从两侧街道上逐渐增多的商场和饭店上看出自己已经来到了从前的商业区,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看起来很大的药店。
程斌看了看破碎的玻璃门,把自行车停在了门前。他先取出手枪把子弹顶上膛,然后又把它插到腋下的枪袋里。他还记得钟笛曾经评论过他的这个习惯,认为是学院派的典型代表。程斌自己从不承认自己属于什么学院派,但是却并不吝啬显示出对理论数据的热衷,所以对于钟笛的嘲讽根本不以为意,在他看来,把枪放在哪里只是个人习惯的问题,腋下也好,屁股后面也罢,在危险的时候能快速出枪才是最重要的。
他放好手枪,又给猎枪装好子弹,他把装猎枪子弹的纸盒留在了小屋里,只在口袋里塞了几颗子弹,在他看来,这种每打两枪就需要装填一次子弹的家伙不会有太多使用的机会,如果他不能在几枪之内消灭掉目标,那么就很可能再也不需要这支枪了,所以子弹带多了一点用都没有,陈琼说过,战士应该根据任务性质来选择装备,背着全部行头到处跑除了累死自己之外没有任何用处。
他收拾好了一切,这才端着猎枪走上药店前的台阶,两侧林立的高楼让穿过街道的风速变得快了起来,一阵风吹过,程斌觉得脖子后隐隐有些凉意,这似乎不是一个好兆头,但是他现在可供选择的顶目不多,所以在没有撞得头破血流之前,他并不打算改变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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