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原本是一对金豆子,老夫出使突利时得来的,后来就给了包二郎。这蒙兀小子肯吃苦,可惜差了点运气,只混了个武骑尉。不过似他们这般出身的,也算是混出头了。没曾想,这才多少年,家底就这般衰败。”
摸索着狼皮大袍子,老唐一声叹气接着另一声叹气,蛮子出身的想要混出头,是相当不容易的。大族还好,可能一次投降就能搏个出身。但小族跟脚的,往往都是搏命换前程。
通常也就是混口饭吃,草原的日子很不好过,金属制品又少,想要凑活一身不错的衣裳,连骨针都得自己打磨。
“大人,包二还健在么?”
“他命硬的很,跟苏烈走了一遭定襄,也没混上好差事,就回转了。大概是蹉跎了十几年吧。”
说着,唐俭想起了什么,对唐六郎道,“之前五郎在朝鲜道做事,老夫本想让他过去的,只是他老家来了人,说是要跟着开林场,兴许就是那辰光,把家底掏空了。”
开辟林场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情,唐朝虽然对木料需求是个无底洞,但木材南来的比北来的多,即便是辽东,林场也鲜有进入深山,反而比较靠近城市。森林被推平之后,经过三五年的翻修,就能成为耕地,这里土地开发的进度,跟剑南那种穷乡僻壤差不多。
唐朝的官方意愿不怎么强烈,直到薛大鼎受命修路,这林场才拖拖拉拉地逐渐兴盛起来。
但大多数林场,还是要看关系人脉,毕竟把木头运出去这件事情,也是需要技术人力的。
人吃马嚼的,这笔钱可不是蛮子们能够掏出来的。
但凡能够跟唐朝亲善的族群,最大的甜头,往往都是出卖苦力。卖气力就能混饭和跟唐朝抢劫比起来,显然前者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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