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曹承得到的线报还是很准确的。
看得出来,狗熊他们几个确实是在等人,时不时会向着门口张望一下,眼神偶尔也会在其他客人面上掠过。不过似乎并没有对几名缉毒警特别关注。
这些家伙是混混出身,一年多前才刚刚开始转行,以前是派出所的常客,和禁毒大队的警察却还没怎么打过交道。
又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左右,他们要等的客人终于出现了。
夜总会门口,走进来三个年轻男子,打头的那个,个子矮小,面目黝黑,那衣着打扮,怎么看怎么土,偏偏还在鼻梁上架一副金丝眼镜,颌下留着一部胡子。
见到这三个人,阿雄和曹承他们都略略愣怔了一下。
“是他吗?桑邦?”
曹承压低声音问道。
三年前那次抓捕行动,曹承也是参加了的,但没有和桑邦面对面打过交道,真正和桑邦面对面见过的,是老广,老广亲眼看着那个联防队员被桑邦捅倒的。
别看桑邦又黑又瘦,刀子却玩得贼溜。
一刀刺出,那联防队员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直接就倒地了。
现在,曹承自然是想要老广确定一下,这个戴眼镜留着小胡子的家伙,到底是不是他们要等的桑邦。
老广双眉紧蹙,死死盯住那个戴金丝眼镜的家伙,一直都没有什么表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他也没办法确定。
余文广很清楚地记得,三年前他见过的那个桑邦,是不戴眼镜的,也没有蓄胡须,光溜溜一张黑脸,双目深陷。
这是桑邦最大的脸部特征,而现在,这个特征刚好被金丝眼镜拦住了。
眼镜和胡须,都可以极大地改变一个人的外貌特征,甚至让很熟的人对面不相识。何况三年前,余文广也只和桑邦打过一次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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