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关键处,索卢参便有所悟,于是撑着因为患病而有些孱弱的身体,来到了已成一片废墟的巴别塔前。
此塔已经被毁,号称是通往神国之门,看似满地砖石一片废墟,若是复原必然极高大。
然而,他见过风筝,知道其实这塔就算复原,难道会有风筝飞的高吗?若不能,难道区区几十丈就能通神?
又想到《泰誓》中的祝词,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那么天岂不是符合人的?
只不过,这民之所欲的民,以墨家的观点来看,到底是“体”还是“兼”呢?是个体?还是说指的天下万民的兼称?
若是个体,那么每个人为了财富、利益、子孙、繁衍所做的一切,都是民之所欲,那么天必从之,也就是说,人为此所作的一切都是对的,哪怕不择手段,这是天赋予人的权利。
这似乎又不对。
若是兼称……他似乎想明白了之前适和巨子讲的一些他难以理解的东西。
即便财富、利益、音乐、享受这一切,都是民之所欲,每个人集结而成才是万民,万民的欲望与个人的欲望在“兼”这个概念之下,却又必须有所约束。
那么,群与己、体与兼的界限在哪呢?
他想到了适修正后的《尚同》篇,逐渐明白了墨子所言的那种历史唯心的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从百人百义、千人千义开始,人是混乱而自由的,为了自己的“欲”侵害着别人的“利”。
于是为了民这个“兼”的概念,将体之利、与兼之利分开,选出了贤人为天子,兼收并蓄,集万民之“善义”而成天下之“义”。
这种看似损害了部分人的“欲”的“义”,实际上对于“民”这个“兼”的概念而讲,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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