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尉,这已是邑中能找到最烈的酒。”
酒水倒在洗刷干净的釜中,在屋内的小灶上煮着,不一会便已沸腾,整个屋内都散发着黍酒的刺鼻味道,将血污酸臭掩盖了过去。
“将剩下的酒给我。”
李由面色有些苍白,伸手跟黑夫要过酒,直接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差点呛到。
熟悉的滋味在口中弥漫,上次尝这滋味,还是十多年前,上蔡腊月乡祭时,只有在那一天,不论男女,不论年纪,都可以杂坐饮酒。他甚至记得,有个青梅竹马的上蔡少女坐在他对面的席上,喝了少许后满颊飞红,竟在乡社外的桑林间,这处青年男女最喜欢的幽会之所,大胆地对李由表露爱意……
可惜,那之后第三天李由就带着弟弟,护着母亲,跟着李斯派来的人迁去了秦国咸阳,那个喷着酒气的大胆少女,怕是已经成婚嫁人了吧,也许儿子都十岁了。
他又饮了一口,将往事吞下肚里,苦笑着评价道:“这的确是蔡地最烈的酒,可比关中老酒,还是差了些……”
李由咂嘴回味,而后看了看袒露的胸膛上那个狰狞的伤口,对黑夫道:“动手罢。”
“我要以沸酒为都尉消毒。”
黑夫让卜乘帮忙,洗净手后,将沸腾的酒倒在了李由伤口上!
李由额头满是青筋,大汗淋漓,好在嘴里咬着木棍,不然恐怕会发出凄烈的惨叫……
一刻后,在黑夫为李由敷药裹好伤口,他才感觉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你居然还带着金疮药。”
李由看着黑夫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的漆木小瓶,有些惊讶。他总感觉,黑夫似乎早知道秦军要败似的,其余人都撤得仓促,唯独他和手下的一百人,将一些必备的东西都随身携带,干粮、武器,甚至还有沿途赏赐的铜钱……简直比李由这个做都尉的还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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