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桑榆
作者有话说:青春的缺憾莫过于,每个少年都会慢慢远去。我们从担心试卷、担心对方伤风感冒,到最后无可避免地汇入社会的洪流,开始忧愁朝不保夕、衣不蔽体。但不管彼此变成什么样子,在人生最闪亮的时候,你曾是属于我的少年,这已然很好。
我不愿相信,青春里最好的六年,都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
One.
宋朗给我看过一段特夸张的求婚视频。
看完以后,他感慨:“如今没点才艺真是连婚都不敢结。”
然而,当我亲眼看着外卖小哥走进订婚现场,拿起话筒就唱出一首标准的粤语歌时,我对宋朗说:“现在看来,没点才艺不止不敢结婚,连外卖也不敢送。”
订婚典礼属于我和宋朗,不盛大,却精致。
送外卖的小哥因为下雨晚到了,估计有些慌张,上阶梯时不小心绊了脚,人没摔,食物却撒得一地狼藉。
“没事儿。”宋朗大气,主动息事宁人说,“不过,今儿兄弟我办喜事,为了去晦气,你好歹给表演个节目助兴?”
然后,便有了送外卖的小哥唱歌一景。
对方的声音很好听,低唱浅吟,无端熟悉,扯动回忆那根筋。
在那根筋的末梢,连接的是六年前的我和一首名叫《Shall We Talk(我们能交谈吗)》的歌——
陪我讲,陪我讲出我们最后何以生疏……
那时,几乎全校的男女都爱陈奕迅,谁要是不会唱几句《十年》,直接被当作外星人处理,我也不例外。
所以,尽管身为转学生的我,并不熟悉讲台上唱歌的男孩是谁,依旧对他产生了莫名的好感。当然,这点好感和对方清秀的外表也脱不了干系,然而,好的开头并没什么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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