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点野果果腹,又在丛林中休息一夜。
第二天一早,他们踏上了归程。
说起来,天气还是有些冷了,后半夜下了场雾,早上雾气也没有消散,能见度不高。
但是大家都没有抱怨,反而欣喜不已。
有雾气,能见度低,代表他们被克里人发现的几率也低。
至于严寒,对众人的影响反而不大。
他们是什么人,皮草公司的猎人与皮匠,缺什么都不会缺穿的。
林耀穿着一身由熊皮制成的皮衣,这是营地的工匠帮他做的,针线活可能不如城镇里的裁缝,用来保暖却足够了。
其他人也是一样,泰勒叔侄穿着鹿皮大衣,霍克更是有件狼皮斗篷。
混的最差的无名皮匠,都有一件厚实的河狸外套,想要冻死他们可不容易。
“停下,前面有炊烟!”
走了一个上午,中午的时候雾散了。
林耀一行人站在山上,遥望着远处的炊烟,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什么。
大概能判断出,烟雾位于十几里之外。
当然,望山跑死马,这里群山环绕,十几里的山路能让人走小半天。
“应该是克里人,只有他们敢明目张胆的生火!”泰勒站在旁边说了一句,随后又道:“看克里人的位置,格拉斯他们应该也在前面,我们大概相距20里山路,也就是6小时的路程!”
相比留在后面的第二梯队,格拉斯他们这些第一梯队的成员,因为克里人的追赶行军速度更快些。
克里人距离他们十几里,格拉斯他们就要在这个距离上再加几里。
双方今天应该没有碰面,起码林耀一行人没有听到枪声。
在没有迷雾的情况下,寂静的山林中,枪声少说能传出十几里。
“我们得换个方向,不能再跟在他们身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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