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买了两套房子,还欠了那两户人家24万,经过和秃头王的协商,我从剩余的347.5万中拿出来了24万,直接给了那两户人家。
为了公平起见,我也让秃头王从中拿出来,相同的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秃头王却说,那两套房子以后也是做度假村来用的,全是共同的花销,并不能算在我自己的头上,所以他就一分钱,也没有动。
先前我还有些坚持,但仔细一听,还是这么一回事,毕竟所有的房子,都要投入进去的,确实属于共同的。
关于海岸线附近的事情,也很快就有了着落,秃头王连续往云龙县里,跑了三天就把这事搞定了,而且得到的开发权,也不仅仅是海岸线,而是从云龙山别苑的海岸线,所到之处的山头,森林,开发权都归我们了,由于这边一直都没有人要,所以价格也是极低的,70年的使用权限,结果只要了20万!
这个价格可以说,是便宜的让人瞠目结舌。
办完这些,就是开始注册公司了,秃头王和我想了好久,都不知道做什么,最后索性,就和这个小区同名吧,叫做云龙别苑度假村!
这事还得秃头王去跑,这个倒是简单的多了,一天之内就给办好了,注册资金是300万!为了隐藏我的身份,注册的人是秃头王,法人代表也是他。
虽然表面上没有我,但是我们之间却有自己的协议,依旧是37分成,表面上他是老大,实际上则我是老大。
这些事情,全部都搞好之后,我们就把事情全部暂停了下来。
因为任鸿飞那边有了消息,他来这边告诉我,在香菱那里,依旧是查不到关于江浩明的任何信息,而且上面现在要求尽快找到独贩,所以他想尽快让晋三爷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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