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彻底被林风的举动给震惊了。
绑架!这在文明社会,是非常严重的一个罪名。只要是注重人权的社会,涉及到绑架,都是重罪。因为你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了。
所谓天赋人权!每个人的人身自由,都是最基本的合法权益,任何人都无权剥夺。西方社会,对绑架罪,是判罚极为严苛的。
这刚刚在美国发生的校园绑架案,主犯就被判了6-13年不等,这还是因为他们是学生,并且达成了认罪协议的情况下,从轻处罚了,依然最低刑期超过5年了!而且,这还是律师足够厉害!不然,终生监禁都是非常正常的。
至于在新加坡,绑架罪就更重了。只要主观上是恶意的,或者是蓄谋的,那么直接是死刑或者终生监禁。在新加坡,绑架罪绝对是重罪。
而如果被判终生监禁,那么如果犯人想要出狱,是可以商量的。那就是将终生监禁改为鞭刑。而鞭刑,则根据刑期来,由法官裁定最终的鞭数。
当然,新加坡最高鞭刑数量,也就只有24下!无论你被判多少年,顶到天24下!只要你挨过24下鞭刑,那么你就可以出狱了。因为你的**已经接受惩罚了。
这听起来很不错,24下鞭刑,换终生监禁,似乎很划算。但实际上来说,非常不划算。至今还没有人能够撑过24下鞭刑!尤其,这种代替刑期的鞭刑。是一次性执行。也就是你必须一次性挺过24下!如果挺不了。怎么办?会由法官来重新决定你的刑期和鞭刑。重罪的话,鞭刑是必须的,只不过你可以选择鞭刑的多少。剩余的不足由刑期来代替。
当然,新加坡当局,通常是希望犯人选择鞭刑,因为这远比坐牢更加有效,会让犯人对其所犯罪行。得到更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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