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随云很随意的在大夏的都城的大路上走着。此夏已非彼夏,虽然还是夏,但坐在王位上的主人的身份已经变了。
此时的李随云已经变了一般模样。他身材高大,宛如麻竿相似,身上穿了件半旧不旧的灰蓝色道袍,手上拿了杆旗幡,上面写着两个大字:“算命”,此外旁边还有一行小字,却是:一课十金。除此之外,在无别的装束。
似这般模样,也想赚得钱来,真真是惹人笑话。其时有不少孩童,一个比一个顽皮,见得李随云这般怪相,又见得他这般装扮,一个个尽数跟在后面,嬉闹不休。
旁边有见识不凡的路人,也自咋舌。这人端的好大的胃口,似他那般,张口便是十金。便是城中有数的富人,怕也经不起这样的花费。不过此人既出大言,必有大才。若是天大的事,让他占上一课,也没有什么不好。
李随云在城中逛了个来回,也没有一个人找他算命。他也不急,只管走进城中最大的酒楼,寻了个僻静的角落,点了几道菜肴,又从身边的包袱里取出一葫芦酒,享受起来。
那酒端的了得,只一拔去塞子,一股扑鼻酒香随即散发开来,这香味端的了得,浓郁醇厚,经久不散,不过片刻,酒楼附近尽是酒香。有那好酒之人,都寻着香味赶将过来,一个个眼睛冒火,死死的盯着李随云桌上的葫芦和酒杯。
李随云如何看不到周围那些人的目光,他只作不见,却是要以此扬名。他面露陶醉之色,满斟细饮,将周围众人谗得直吞唾液,恨不能将那酒抢将下来。
有一富户,终是忍耐不得。他看了一眼自己桌前的酒,愈觉薄涩,狠下心来,起身向前道:“这位兄台,这酒味道如此醇厚,实是难得。我也是好酒之人,不知道兄台能否割让,我愿出十金,买下着葫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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