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舞很少在夜晚时离开厌火城那些迷宫一样弯弯绕绕的巷道。她喜爱这一时刻的厌火城,白日的燥热散去,经历过一整天的冷漠和沉睡,下城像是匹野猫,终于复苏了。它抖动身子,白日里那些浓厚的骚动的气味,便杂带上夜暗的寒意,从每一处毛孔中散发出来。
不论是小酒馆还是那些破落的商铺,看上去只是些摇晃的茅草棚子,却矗立了数百年。细细的歌声从门缝里流出来,亮亮的窗户纸后面有一些剑影,巷子的墙上飞贼的身影若隐若现。这些还只是厌火的表象。
到了真正的夜里,街上立着的鼓被人敲了起来。和着鼓声,有些人从酒馆那低矮的门洞中冒出,而更多的人从另一些黑洞洞的门里涌出来,他们像老鼠一样顺着巷道前进,汇集在一起,变成络绎不绝的一大股。他们不再脸色放松,目光迷离,而是目光火热,每个人腰间都揣着刀子或者挂着流星锤,头发和衣服上散发着烟味,散发着酒味,更重要的是带着下城的味道。这些人就此汇集在一起,无目的地游荡,他们跳舞,他们大口地喝酒,在广场上燃起大火,让夜空中飘荡着油脂、孜然、烤鱼和羊尾肉的香味。这是个喧嚣,混乱,鬼魅的妖异的世界。这才是真正的厌火。
可是最爱热闹的她却不能参与进去,今天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鹿舞抱着猫,腰带上插着青罗的那柄山王剑,朝偏僻的很少人光临的一个角落里走去,那只傻傻的白骆驼拖着缰绳,跟在她后面。想起白天里遇到的那个蛮族年轻人,她嘴上还会浮出一抹微笑。鹿舞就喜欢欺负这样的外乡人。
这一次是不是玩得有点过头了呢?她摆摆头看了看优雅地伸着步子、慢腾腾地跟着她走的白果皮。那个年轻人从府兵驻处蹿出来跑得那么快,连她都追赶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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