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中通《陪集》,余英时先生亦未得寓目。《方以智晚节考》所刊“重要参考资料”,方中通《题结粤难文至感泣书此》、《论交篇赠侈俨若》两诗,乃转引自《清诗纪事初编》。此书录方中通诗四首,除上述两诗,另两首。一即《与汤道未论历法》,一为《木兰女庙》。细玩余先生所曾引的两诗,于方家“粤难”经过,亦大有可以参悟之处。《题结粤难文》云:
“君不见,一门争死称孔氏,弟兄子母垂青史。又不见,西川豪杰附党人,耻不与党先自陈;彼为友朋尚如此,何况俨然为人子?……回忆难作捐我躯,不料此躯存斯须。”又《论交篇》云:“忆昔患难倾门户,不肖捐躯系园土。”两言“捐躯”,又道“耻不与党先自陈”,似乎“粤难”之作,方中通先不在被收的名单内,乃是挺身自任,思为父代死。方以智三子俱孝悌,何以长幼俱无动作,而独中通奋身?此或者祸由中通而起,非如此不足以为人子。再进一步推究,方中通的“自陈”,当然先经过“家庭会议”同意,而同意的缘故,可能非方中通自到公堂,不足辨其父之被诬。至于系狱以后,又有不肯出狱的情形,《题结粤难文》有句:“怜我不肯脱罗网,委屈导我真缠绵”;又云:“非是不遵宛转之深情,乃深痛吾老亲之不测”,其情事如见。盖问官必以案内无方中通之名,宛转开导,劝其自脱罗网,而方中通坚不出狱。所以然者,方以智自裁于惶恐滩,究系畏罪,还是完节,心事不明,必待昭雪,使方以智的本心大白,始肯出狱。明乎此,始知《论交篇》中“感余热血怜余痴”的“痴”字,应作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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