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红色的战旗,土黄色的号铠。前方的队伍是那样的熟悉。在童年时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程名振曾经梦想着成为身穿黄色号铠中的一员。在同一面战旗下,刀劈突厥,马踏南陈,为背后的大隋立下赫赫战功,像悬云台,名留青史。(注1)
可以说,他从来没想过会有一天,自己带领着另外一支队伍,向父辈们以之为荣的大隋战旗发起决死冲击。但现实就是这样荒唐,为了生存,为了更好的活下去,他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葬送父辈们的血染荣耀,不惜任何代价。
就在他一闭眼睛的刹那,敌我双方已经有近千人倒在了血泊中。大隋府兵器械精良,训练有素,弓箭手射出的破甲锥几乎都集中在某个固定区域。张家军的大部分喽啰还穿着单衣,三棱形的箭簇非常轻易地边撕开了他们的衣服、皮肤、肌肉、入体长达半尺。中箭者甚至来不及发出惨叫,就如同喝醉了酒一般,旋转着倒了下去。
相比之下,喽啰兵们的战绩乏善可陈。除了少数持着缴获来的角弓的精锐,其余弓箭手射出的羽箭尽管占据了地形和风向的双重优势,也散乱不堪。大部分被官军中的朴刀手用盾牌格落,小部分侥幸命中目标,却仅仅是在皮甲上钻了个洞,连重伤都没能造成!
一轮羽箭射罢,喽啰们的士气迅速下降。锋矢阵的前三分之一还在高速前冲,后三分之一却有很多人在袍泽的尸体前放慢了脚步。“他奶奶的,冲上去。胆小者后者死!”阵尾督战的三当家杜疤瘌立刻翻脸,抡起刀背一通乱抽。后排喽啰背上吃痛,只得硬着头皮继续上前玩命。中间位置的袍泽被他们推动,整个阵型顺着地形的坡度隆隆前行。官军的第二波羽箭却又像冰雹般砸了下来,砸在锋矢阵的中央,将其切成若即若离的两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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