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记:刘统勋·海兰察·讷亲·张廷玉·汪由敦·史贻直·高恒父子·和门下
与钱南园同时,又有《烧车御史》。“十朝诗乘”载:
和盛时,其家奴势焰张甚,横行京外,莫敢究语。其折之以法者,独谢芗泉侍御与武虚谷大令。芗泉以御史巡城,遇仆于途,控怒马,引朱轩,扬扬自得。芗泉之下,责其僭妄,即道旁笞之,并火其车,世称“烧车御史”。陈散原尝见其遗墨,以片楮书“光明正大,通天达地”八字,其子兴垣旁注,称为“临终之笔”。
散原题诗云:“烧车御史不再得,百余年间诵孤直,当时为国护制度,九衢煌煌贯白日。胸中有道匪袭取,死生一条见遗墨。至今传玩起嗟叹,此是孤儿眼中笔。”
当焚车事闻,有诏令指实其僭,以车已焚,无左验,坐罢官。败,以主事起用,官至员外郎。嘉庆中,其子兴,以固始令卓荐入觐。上曰:“此烧车御史子也。”询前事嗟惜,特擢成都守,芗泉为不朽矣。
按:谢芗泉名振定,湖南湘乡人,乾隆四十五年翰林。五十九年考授御史,第二年奉命巡视东城。违制乘车者,是和妾弟。谢兴引见,时在道光,非嘉庆。宣宗因谢兴背履历时,京语琅琅,问起来才知他从小生长京城,为谢振定之子。又兴引见时官河南裕州知府,特擢四川叙州知府。《十朝诗乘》所记微有不符。
与谢芗泉遭遇相仿者,复有曹剑亭,名锡宝,浦东南淮人,乾隆三十一年翰林,五十年特授陕西道御史。《清史稿》本传:
时协办大学士和执政,其奴刘全恃势营私,衣服车马居室皆逾制,锡宝将论劾。侍郎南淮吴省钦,与锡宝同乡里,闻其事,和方从上热河行在,驰以告和,令毁其室,衣服车马有逾制,皆匿其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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