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历史是研究外部现象的,那么提出这样一个简单明了的法则就够了,我们也就可以结束我们的讨论了。但是历史法则与人类有关。一粒物质不能对我们说,它完全觉察不出相吸或相斥的法则,因而那种法则是错误的;但是作为历史研究对象的人,直截了当地说:我是自由的,因此不属于什么法则范畴。
历史每走一步,都令人觉得有不言而喻的人类意识自由问题的存在。
所有认真思考的历史学们都不知不觉地遇到这个问题。历史所有的矛盾和含糊,这种科学所走的错误道路,完全是由于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缘故。
假如每个人的意志都是自由的,就是说,假如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行动。整个历史就要成为一系列互不连贯的偶然事件了。
假如,在一千年间,一百万人中有一个人有自由行动的可能,就是说,可以随心所欲地行动,那么很显然,那个人只消有一个违反法则的自由行动,就会破坏适用于全人类的任何法则存在的可能。
假如只要有一个支配人类行动的法则,自由意志就不能存在,因为人类的意志要服从那个法则。
关于意志自由的问题存在着这样的矛盾,这个问题自古以来就占据了最卓越的人类头脑,自古以来就有人提出了它的全部重大意义。
问题就在于,如果把人视为观察的对象,无论从什么观点——神学观点、历史观点、道德观点、哲学观点——我们都发现人正如一切存在的事物一样,必须服从普遍的必然法则。但是,如果把它当作我们意识到的事物从我们内心来看他,我们就会感到我们自己是自由的。
这种意识是完全独立的,不以理性的自我认识的来源为转移。人通过理性来观察自己;也只有通过意识他才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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