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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要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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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说来,向各位报告这世间一些小小的挥霍,是我乐在其中的责任;就是这些挥霍让生命值得活下去,也让钞票值得赚进来——凡是拥有些许健康的纵欲习性,以及良好信用的人,都有资格得到这些文明的奖赏。不过,这个月我们要谈的这一项奢侈的瘾好,对不得不花这笔钱的千万个可怜虫而言,可一点也不是享受——唉!这瘾好还一天天在扩散呢!理论上,这事在追求正义。作法上,则是要你手捧大笔金钱,奉送给那类你不愿在住家附近酒吧里碰见的人。

一个世界若是律师多过大厨师,那这世界一一定有了严重的问题。但是啊,每年世界各地的法学院,照样放出一大批这类人来作乱,像猛虎出押一样,在街头巷尾口沫横飞大谈医疗过失、违法读职、婚变赡养费、情变生活费、民事侵权、请求赔偿,还有其他什么天知道的名堂,直叫你我这般单纯、正直的市民,闻言不禁心中胆寒、戒慎恐惧。真的哟,在城中曼哈顿区就真有几座办公大楼(律师都喜欢繁华地段的房地产),你若在拥挤的电梯内不小心踩到别人一脚,就有接到强制令的危险。因为这只脚,正好长在一位法界中流砥柱的身上;你自己都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就会被对方依照1923年《舒兹控告唐纳休》(SchulzvDonghe)的案例,控以“恶意伤害身体未遂。”

我可不是唯一有此疑惧的人。自从人类的智力进化到想出了“诉讼”这个词儿时,律师就一直是众人打从心底咒骂的对象。西班牙的俗谚说:“农夫夹在两个律师中间,活似一条鱼夹在两只猫之间。”丹麦人则说,“律师和画家都能立即化黑为白。”莎士比亚也说,“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律师全杀光。”富兰克林、梭罗、爱默森,还有其他许多善良、正直的人,都曾以我们这些学问高深的朋友为主题,发表尖酸刻薄的看法。所以,怎么会这几百年来活该到处惹人嫌,这票人到现在却还有增无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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