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一章里,读者很容易就可以知道其中所包含的一切。
不管法院怎样竭力要隐瞒真相,可是第二天整个密尔格拉得就都知道伊凡·伊凡诺维奇的猪抢走了伊凡·尼基福罗维奇的呈文。市长第一个就在茫然出神的时候,说溜了嘴,把这件事泄露了出来。当有人去告诉伊凡·尼基福罗维奇的时候,他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问了声:"是不是那头棕色的?"可是,婀加斐雅·费陀谢耶芙娜刚好在旁边,又跟伊凡·尼基福罗维奇罗苏个没完:"您怎么啦,伊凡·尼基福罗维奇?您要是这样善罢甘休,人家都要笑话你,骂你是大傻瓜啦!往后你怎么还称得起是什么贵族呢!你要比那个贩卖你最喜欢吃的油炸蜜点心的老娘们更被人瞧不起啦。"这个吵闹不休的女人把他说服了!不知道她从哪儿找来了一个肤色浅黑、满脸污斑的中年人,穿一件时上打补钉的深蓝色大礼服,这样一个不折不扣的衙门书吏!他用焦油擦长统靴,耳朵背后夹三枝鹅毛笔,用一根细绳把一只代替墨水壶。用的玻璃瓶拴在钮扣上;他一次吃掉九只馅饼,还藏起第十只在口袋里;他在一张公文纸上用蝇头小楷写满这样许多谗言诽语,随便哪一个诵读的人,如果中途不咳嗽几声或是打几个喷嚏来打断一下,是无法一口气把它读完的。这个貌不惊人的小人物,搜索枯肠,绞尽脑汁,写,写,终于编制成了这样的一份诉状:贵族伊凡·尼基福尔之子陀符戈奇洪谨呈文于密尔格拉得县法院。
窃余贵族伊凡·尼基福尔之子陀符戈奇洪前次所呈与贵族伊凡·伊凡之子彼烈烈边科有关之诉状,未蒙钧院秉公处理,反拘私加以宽纵。且棕色猪之无耻丑行,虽经百般掩饰,秘不外宣,然道途传说,亦终达下闻矣。此种显然怀有恶意之放任与纵容,钧院应负其责,该猪为愚蠢动物,断无窃盗文书之理。由此可见该猪实受余之敌人,自称贵族之伊凡·伊凡之子彼烈烈边科唆使,彼历犯窃盗、谋害及读神诸罪,事实俱在,不容狡赖。然钧院徇私偏袒,竟示彼以默许之同意,盖若无此项同意。则该猪断不能登堂入室,窃夺公文,密尔格拉得县法院之衙役固大有人在,仅例举士兵一名即足资证明,该士兵终日坐守候审室中,虽一目斜视,一臂略伤,然以棍击猪逐而出之之力,尚绰有余裕也。由此观之,密尔格拉得县法院存心们袒,抑且狼狈为好,共图瓜分由是而得之利益,彰彰明甚。而上述之衣冠禽兽伊凡·伊凡之于彼烈烈边科,更属刁顽之尤.因此,余,货族伊凡·尼基尔之子陀符戈奇洪,谨按法定手续,呈报钧院,如不向该棕色猪或与该猪同谋之贵族彼烈烈边科追还该项呈文,井根据该项呈文,秉公处理》为余昭雪冤枉,则余,贵族伊凡·尼基福尔之子陀符戈奇洪,当上告于高等法院,申请移转该案,并控告钧院询私偏袒之罪。密尔格拉得县贵族伊凡·尼基福尔之子陀符戈奇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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