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立弗徒步去伦敦,途中遇见一位颇为古怪的小绅士。
奥立弗到达小路尽头用来挡牲口的栅栏,重新上了公路。眼下是八点钟光景。尽管离城已经差不多有五英里了,他仍然时而跑几步,时而溜到路旁篱笆后面去躲一躲,生怕有人赶上来把他捉回去,这样一直折腾到中午。他在一块路碑旁边坐下来歇歇气,第一次开始盘算究竟上何处谋生为好。
他身边就是路碑,上边的大字表明此地距伦敦七十英里。伦敦,这个地名在奥立弗心中唤起了一连串新的想像。伦敦!——那地方大得不得了!——没有一个人——哪怕是邦布尔先生——能在那里找到自己。过去他常听济贫院里一些老头讲,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在伦敦压根儿不愁吃穿,在那个大都市里,有的谋生之道是土生土长的乡巴佬想像不到的。对于一个无依无靠,如果得不到帮助就只能死在街头的孩子来说,伦敦是最合适的去处。这些东西从奥立弗脑海里掠过,他从地上跳起来,继续朝前走去。
到伦敦的距离缩短了足足四英里有余,到底还要走多久才能到目的地的念头冒了出来。他顾虑重重,步伐也随着放慢下来,心里老在琢磨自己到那儿去有些什么本钱。他有一片干面包和一件粗布衬衫,包袱里有两双长袜,口袋里还有一个便士——那是在一次葬礼后苏尔伯雷给的,那一次他发挥得异常出色。“一件干净衬衫,”奥立弗寻思着,“穿上肯定很舒服,两双长袜子,打过补丁,也还行,一个便士也挺不错。不过,这些东西对于冬天里走七十英里的路,可帮不了什么大忙。”但奥立弗的想法和大多数人碰上这类情形时一样,对于自己的难处,心中一点不糊涂,也不是漠然对待,却往往想不出任何行之有效的方法。奥立弗想了好半天仍不得要领,便把小包袱换换肩,拖着沉重的双腿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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