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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戈兰弗洛修士骑着名叫巴汝奇[注]的毛驴旅行,途中得知许多闻所未闻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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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科也是个善饮好吃的人,尽管他是个小丑,或者自夸是个小丑,平时,他的胃口决不在修士之下。这会儿,他不吃也不喝,是因为他在离开丰盛饭店之前,已饱餐了一顿。

而且,俗话说:伟大的激情使人废寝忘食。希科此刻正是这样。

他把戈兰弗洛修士安置在小屋的一张饭桌旁,然后,侍者按顺序送上来火腿、鸡蛋和酒,修士以他惯有的迅速和连续作战把食物填进肚里。

其间,希科到附近去买他的伙伴需要的驴子,他在索镇的农民那里,放弃了一头牛和一匹马,挑中了一头性子温和的驴子,这正是戈兰弗洛的意中之物;这头驴刚满四岁,毛皮近棕色,壮实的身子,四条细长腿。当时,这样一头驴值二十利弗尔。希科付了二十二利弗尔,卖主感激不尽。

希科带着战利品归来,牵着驴子一直进到屋里,戈兰弗洛刚吃完半盆鳗鱼糜,喝空三瓶酒,看见毛驴,激动万分,加之借着酒意,心中充满干般柔情,跳上去搂住牲口的脖子,左亲右吻,还塞给它一块长面包,那牲口惬意地叫起来。

戈兰弗洛嚷道:“噢!噢!这牲口有一副好嗓子,我们有时可以一齐唱歌。谢谢,老朋友希科,谢谢。”

于是,他当即命名牲口叫巴汝奇。

希科扫了一眼饭桌,看出:用不着任何强制手段,他可以让他的同伴适可而止了。因此,他开始发话,那声音让戈兰弗洛听了不得不服从。

“喂,伙计,上路吧。到了默伦,我们再吃点心。”

希科的口气非常专横,但他巧妙地强制命令中加上一个诱人的许诺,所以戈兰弗洛没有任何意见,也跟着说:

“到默伦去!到默伦去!”

于是,戈兰弗洛马上站在一把椅子上,爬上了驴背。驴身上简单地铺了块皮垫,挂了两条皮带作镫子。修士脚踏皮带,右手抓住缰绳,左手握拳叉腰,骑出客栈,那架势真有点像希科说的西勒诺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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