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福德先生想必是第二天上午就动身去伦敦了,因为再也没见他来过普莱斯先生家。两天后,范妮收到了他妹妹的一封来信,证明他确实是第二天走的。范妮一收到这封信,因为急于想了解另外一桩事,便连忙打开了,怀着极大的兴趣,急匆匆地读了起来。
我最亲爱的范妮,我要告诉你,亨利到朴次茅斯看过你了,上星期六他和你一起去海军船坞快活地玩了一趟,第二天又和你一起在大堤上散步。你那可爱的面庞、甜蜜的话语,与清馨的空气、闪烁的大海交映相衬,极其迷人,搞得他心潮激荡,现在回忆起来还欣喜若狂。我所了解的,主要就是这些内容。亨利让我写信,可我不知道别的有什么可写的,只能提一提他这次朴次茅斯之行,他那两次散步,以及他被介绍给你家里的人,特别是介绍给你一位漂亮的妹妹,一位漂亮的十五岁姑娘。你这位妹妹跟你们一起在大堤上散步,我想你们给她上了爱情的第一课。我没有时间多写,不过即使有时间,也不宜多写,因为这只是一封谈正事的信,旨在传达一些必得传达、耽搁不得的消息。我亲爱的、亲爱的范妮,如果你在我跟前,我有多少话要对你说啊!我有让你听不完的话,你更会有给我出不完的主意。我有千言万语想讲给你听,可惜信里连百分之一也写不下,因此就索性作罢,由你随便去猜吧。我没有什么新闻告诉你。政治上的新闻你当然了解得到,我要是把我连日参加的舞会和应酬的人们一一向你罗列,那只会惹你厌烦。我本该向你描绘一下你大表姐第一次举办舞会的情景,可我当时懒得动笔,现在已成了陈谷子烂芝麻。可以一言以蔽之:一切都办得很得体,亲朋们都很满意,她的穿戴和风度使她极为风光。我的朋友弗雷泽太太真高兴能住上这样的房子,我要是能住这样的房子也会称心的。复活节过后,我去看过斯托诺韦夫人。她看上去情绪很好,也很快活。我想斯托诺韦勋爵在家里一定脾气很好,非常和蔼,现在我觉得他不像以前那么难看了,你至少会看到许多更难看的人。他跟你表哥埃德蒙比起来可就逊色多了。对于我刚提到的这位出众的人物,我该说些什么呢?如果我完全不提他的名字,你看了会起疑心。那么,我就说吧。我们见过他两三次,我这里的朋友们都对他印象很深,觉得他风度翩翩,一表人才。弗雷泽太太是个有眼力的人,她说像他这样的长相、高矮和风度的入,她在伦敦只看见过三个。我必须承认,几天前他在我们这里吃饭的时候,席间没有一个人能和他相比,而在座的有十六个人之多。幸运的是,如今服装上没有差别,看不出什么名堂。但是——但是——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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