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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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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洛杰是沈海沈三杰法律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他读完白莎交给他的声诉书,自眼镜上方望向她说:“柯太太,据我所知,你是被雇来调查那些匿名信是什么人写的。你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信是这原告写的。是吗?”

“是的。”

“那很好,非常好!现在告诉我,有哪些理由呢?”

“我看出信是一流打字手在手提式打字机上打出来的。我也知道彭菌梦曾用同一台打字机打过一张便条给她的雇主。”

“你怎么会知道的?”

“比较打字的手法。”

“不是,不是,我差别的是你怎么知道她是用同一台打字机打的。”

“她承认她用同一台打的。”

“承认的时候有别的人可以作证吗?”

“有。”

“在你指责她之前?”

“当然,我是先布置好自己退路,才迎头一击的、”

沈洛杰对白莎笑笑。“非常聪明,非常聪明,柯太太。据我看你是要在合宜的时机,制造一个高xdx潮,好让大家觉得你有效果,是吗?”

“是的。”

“好办法,好办法。”

沈洛杰又回头看那些声诉状,蹙一下眉,责怪地看向白莎,他问:“你有没有骂她是骚蹄子,柯太太?”

“有。”

“这不太好。”

“为什么?”

“这是恶意中伤。”

“哪有这回事。”

沈洛杰像父亲似的安慰地微笑道:“柯太太,要知道法律为了要保护行为良好的人不受中伤,希望每一个人说话,都是由衷而凭良心的。凡是说没有依据或是不好听的话都是中伤。不过法律也保护人不会随便被人控告恶意中伤,所以有的话,算是特许的对话,虽不中听但不能算恶意。”

“据我所知,事件发生当时你是一个私家侦探。你是因他案,受北富德所雇,想调查出是什么人写了某几封特定的信。你有足够理由相信这些信是由这位秘书小姐所写。这是一件错误,但是,是一件诚实的错误,任何人都可能弄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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