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晨,维克带着枪出现在哈尔·亨特的宿营地。
哈尔说:“我知道你带着枪。昨天我听到几声枪响。是你打的吧?”
“噢不,不,我怎么会那么干呢!”
“别撒谎了,”哈尔说,“你又在猎杀动物了。”
“不,我只想打几只猴子,我只打着了两只。”
“谁跟你说过打猴子就不犯法?你已经因为猎杀动物而蹲过一晚上的监狱。你曾保证过再也不打猎了。如果你再被抓住,就不会只被关一晚上,你得坐十年牢。”
“十年!我想你会去警察局告发我吧。”
“这次就算了,因为我是你的朋友。下次可就得请你辛苦一下,到警察局去了。”
“就这些吗?”
“还没完,”哈尔说,“我借给你的200美元钱什么时候还?”
“你不是借给我的,而是送给我的,我根本就不需要还。”
“你的记忆力太差了,我从没把200美元钱作为礼物送给你。你说过你一接到父亲寄来的支票就马上还给我。”
“噢,可是支票还没寄来。”
“我想已经寄来了,”哈尔说,“你穿的是件新衣服,没钱怎么能买衣服呢?”
“得了,”维克说,“别念念不忘你的200元钱。”
“如果你是这么想的,”哈尔说,“我就不得不给你父亲写封信了。不仅仅是为了200美元钱,主要是他应该知道你在这里胡作非为,射杀吉尔森林区的动物,还有可能坐十年牢。”
维克笑了起来,“想给我父亲写信简直是妄想,你不知道他的地址。克利夫兰是个很大的城市。如果你在信封上只写‘斯通先生收’,邮局是找不到他的地址的。我不把地址告诉你,你根本就没办法给我父亲写信。”
“我就不信。”哈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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