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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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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蒂莫西-伊文思,热爱生活,生性欢快,为人友好。他的熟人中没人会背地里对他说三道四,说他失礼或粗暴。他处理问题的方式独特且高雅,说话时他那女性般的嘴唇上挂着微笑:“看来似乎一切都杂乱无章,但要是我们朝事情的背后看看,反面往往比正面诱人……就像许多女人一样!”就这样,问题惊人地被解决了。对他的魅力视而不见简直是不可能的。

他身材微圆,给人一种舒适感,满头棕色鬈发中夹有一些白发,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对又大又蓝的眼睛。他的眼神给人一种信任感。他妻子名叫埃塞尔,她一再劝他把头发染了,他却回答:“该让人知道,我55岁了!每根白发都表明我又获得了知识。”

他每年两次离开伯明翰,告别机器制造厂的经理办公室,躲避英国的雨雾。“我是太阳的热中者,”他在谈及自己时说,“我生在英国,这也许是我一生中唯一的不幸,我梦寐以求的是周游世界,躺在美不可言的海滨,埋在暖烘烘的沙里,解开异国人的奥秘。这样,当我生命告终时,我可以说:我了解这个称之为地球的星球!但我父亲却给我留下了一个机器制造厂,并责成我将其扩建,30年来我就是这样干的。”

听上去他挺顺从的……伊文思毕竟还雇了3675人,付给他们的钱远高于工资表上的钱,他还为他们盖了一个住宅区,他们都亲切地叫他“蒂迈爸爸”,他为此而感到自豪。

他每年两次实现自己的愿望:在遥远的异国他乡作适度的冒险。就这样,一位身穿浅蓝色双排钮扣衫的绅士成了一个摆脱了尘世纷繁习俗的男子,不带妻子埃塞尔,只身一人过上六个星期。他睡在树干搭的巴布亚新几内亚人的茅舍里,他同印第安人一起吃欣古河畔的烤虫,有时同阿拉伯沙漠里的游牧人为伍,吃羊内脏。在偏僻、人烟稀少的澳大利亚内地,他同当地土著居民一同坐在红土地上画树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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