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叫他爬虫,”丽兹开始道,“我很遗憾他死了……但他仍然是爬虫。我不知道真正的爬虫是天生的还是后生的,但不管怎样,它们爬到肮脏的地方,所以我认为是天生的还是后天无关紧要。费里德里克·克劳森恰巧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他到世界上最大的法律疯人院学习法律。
“泰德,孩子们在闹了——你给他们晚上喝的奶瓶好吗?我还要一瓶啤酒。”
他拿给她啤酒,然后去厨房热奶瓶。他把厨房门半开着,这样能听得更清楚……同时拍他的膝盖骨。他以前常这么做,几乎成了一种习惯。
“麻雀又飞起,”他想,擦擦他额头的伤痕,他先把热水到进煮锅,然后把它放在炉子上。“现在但原我知道那句话他妈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们实际上从克劳森自己那里得到大部分故事。”丽兹继续说,“但他的观点很自然有点儿歪曲——泰德喜欢说我们都是我们自己生活中的英雄,对克劳森来说,他是鲍斯威尔而不是一条爬虫……但是我们能得到一个更客观的看法,通过参考达尔文出版社提供的材料。达尔文出版社出版泰德以斯达克名义写的小说,里克·考利也转给我们一些材料。”
“里克·考利是谁?”阿兰问。
“泰德的经纪人。”
“克劳森——你所说的爬虫——想要什么?”
“钱。”丽兹干巴巴地说。
厨房里,泰德从冰箱里拿出两个瓶子,把它们放进注水的锅里。丽兹说的是对的……但它也是错的,克劳森想要的远不止是钱。
丽兹好像猜到了他的心思。
“钱不是他想要的一切,我甚至不敢肯定那是他的主要目的。他还想要以暴露乔治·斯达克真实身份的人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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