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同饭店比蓬巴达酒家好。”瑟芬叫着说。
“我喜欢蓬巴达胜过爱同,”勃拉什维尔说,“这里来得阔绰些,有些亚洲味儿。你们看下面的那间大厅,四面墙上都有镜子。”
“我只注意盘子里的东西。”宠儿说。
勃拉什维尔一再坚持说:
“你们瞧这些刀子。在蓬巴达酒家里刀柄是银的,在爱同店里是骨头的。银子当然比骨头贵重些。”
“对那些装了银下巴的人来说,这话却不对。”多罗米埃说。
这时他从蓬巴达的窗口望着残废军人院的圆屋顶。
大家寂静下来。
“多罗米埃,”法梅依叫道,“刚才李士多里和我辩论了一番。”
“辩论固然好,相骂更加妙。”多罗米埃回答。
“我们辩论哲学问题。”
“哼。”
“你喜欢笛卡儿还是斯宾诺莎①?”
①斯宾诺莎(Spinosa),十八世纪荷兰唯物主义哲学家。
“我喜欢德佐吉埃①。”多罗米埃说。
下了那判词以后,他又喝酒,接着说:
“活在世上,我是同意的。世界上并不是一切都完蛋了的,既然我们还可以胡思乱想。因此我感谢永生的众神。我们说谎,但我们会发笑,我们一面肯定,但我们一面也怀疑。三段论里常出岔子。有趣。这世上究竟还有一些人能洋洋得意地从那些与众不同的见解中拿出一些特别玩意儿。诸位女士,你们安安静静喝着的那些东西是从马德拉②来的酒,你们应当知道,是古拉尔-达-弗莱拉斯地方的产品,那里超出海面三百十七个脱阿斯③!喝酒时你们应当注意这三百十七个脱阿斯!而那位漂亮的饭店老板蓬巴达凭着这三百十七个脱阿斯,却只卖你们四法郎五十生丁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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