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博克斯山那天,天气非常好,加上在安排、装备、守时等环节上都做得不错,可以确保大家愉愉快快地出游。韦斯顿先生担任总指挥,奔走于哈特菲尔德和牧师住宅之间,稳妥地行使职责,人人都准时赶到。爱玛和哈丽特共一辆车,贝茨小姐、她外甥女与埃尔顿夫妇共一辆车,男士们则骑马。韦斯顿太太与伍德豪斯先生留在家里。真是一切俱备,只须到那儿快快活活地玩了。大家在欢乐的期盼中走完了七英里的路程,刚到目的地,人人都惊叹不已。但是总的说来,这一天还是有所欠缺的。一个个懒洋洋的,既没兴致,也不融洽,一直克服不了。队伍分得过于零散,埃尔顿夫妇走在一起,奈特利先生照料贝茨小姐和简,爱玛和哈丽特却跟着弗兰克·邱吉尔。韦斯顿先生试图让大家融洽一些,可是无济于事。起初似乎是偶然分散的,可后来一直没怎么变。其实,埃尔顿夫妇并非不愿意跟大家在一起,也并非不愿意尽量随和些,但是在山上的两个小时中,其他几群人之间似乎有一个原则,非要分开不可,而且这原则还很强烈,任凭有多美的景色,多好的冷点,任凭韦斯顿先生有多活跃,都无法改变。
爱玛从一开始就意兴索然。她从未见过弗兰克·邱吉尔如此沉闷,如此迟钝,他的话没有一句值得一听——两眼视而不见——赞叹起来不知所云——听人说话又不知对方说些什么。他如此沉闷,也就难怪哈丽特会同样沉闷。他们两人真叫爱玛难以忍受。
等大家都坐下后,情况有了好转。在爱玛看来,情况好多了,因为弗兰克·邱吉尔变得健谈了,来了兴致,把她作为首要目标。他竭力把心思都花在她身上,似乎一心就逗她高兴,讨她喜欢——而爱玛正想活跃一下,听一听对她的奉承,于是也变得快活、随和起来,给了他友好的鼓励,听任他献殷勤。在最初交往的日子里,两人关系最热烈的时候,她曾鼓励过他、听任他。可是现在,她认为她这样做已经毫无意义,不过在大多数旁观者看来,他们的所作所为最好用“调情”两字来形容。“弗兰克·邱吉尔先生和伍德豪斯小姐调情调过头了。”他们受到了这样的非议——一位女士写信把这事传到了枫园,另一位女士写信这事传到了爱尔兰。其实,爱玛并不是真的快活得忘乎所以,恰恰相反,她觉得自己并不快活。她因为失望而放声大笑。虽说她喜欢他献殷勤,认为这种殷勤不管是出于友谊、爱慕还是逢场作戏,都是十分妥当的,但是已经无法赢回她那颗心了。她仍然希望他做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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