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喜欢电脑的人,这种不喜欢其实没有什么高尚的理由,只是因为我手笨,对于众多的键盘和繁复的程序有一种天生的惧怕。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看着别的同行把电脑搬回了家,嘴上说,他们用他们的,我反正不用,心里却有一种莫名的凄凉的感觉,每次听到同行们谈论电脑时,我装聋作哑,心里在想,他们也不见得比我灵巧到哪儿去,他们怎么都会了呢?
电脑搬回我家不是我的决定,是我妻子的决定。而我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坐到电脑桌前的,没想到很快也就学会了。
我学会的其实仅仅是用电脑写作,但是电脑就像一个严厉的老师,你只要稍微有点不虚心,它就给你看颜色。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用半角写中文,常吵出故障,写得如火如荣的时候屏幕上却出现大片的不规则字体,你可以想见我的心情。我自作聪明以为是电脑病毒在作怪,于是就找了朋友大规模地杀病毒,直到后来才知道那根本不是病毒的原因,只是因为我始终没有把半角转换成全角。
许多朋友和我一样,在电脑面前出尽洋相,而我最为痛心疾首的回忆是某一次故障导致我的长篇飞掉了两万多宇,只好重新再写。当然,比起一些同行的五万字、一部长篇连续剧来说,我的损失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任何事情就怕比较,因此我总觉得自己的电脑算是手下留情的,唯一困扰我的是一种矛盾,矛盾在于电脑的博大繁复和个人的不思进取的操作方式,无法解决,有时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蹩脚而固执的技工在使用这台机器,机器忍气吞声,在貌合神离之中我与电脑互相在损害对方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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